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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推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

吕梁中院推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
2019年09月10日 09:48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
原标题:吕梁中院推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

本网讯(何星洁 陈星星)自8月1日起,吕梁市中院在全市法院推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法院推行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律师参与化解刑事申诉案件工作规则(试行)》。当日,合作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已进驻工作室,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目前,刑事申诉案件已代理7件。

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应当遵循公益援助、自愿中立、客观公正、情法兼顾的原则,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准确了解信访群众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申诉,对刑事申诉材料认真分析研究,依法出具律师意见书。

为推动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顺利开展,吕梁中院设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室、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室,并制作工作室牌匾。在信访接待大厅设置《律师参与化解刑事申诉案件工作规则(试行)》版面,引导来访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

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更好地引导申诉人理性表达诉求,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申诉权利;有利于实现涉诉信访法治化,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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