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男子谎称投资高回扣骗学生贷款 获刑10年

男子谎称投资高回扣骗学生贷款 获刑10年
2019年09月18日 13:21 新京报

  原标题:男子谎称投资高回扣骗学生贷款,犯集资诈骗罪获刑10年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今日(9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被告人王某以诱骗大学生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从中套现等方法,被法院认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178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被责令退赔受害人损失。

  利用学生身份贷款买手机套现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出生的被告人王某,2015年5月找到毛某(另案处理),让毛某在海南师范大学找学生贷款购买苹果手机,然后将手机交给他,由他负责还贷,并许诺给毛某好处费。同年11月,被告人王某与毛某签订《分期购物协议》,约定王某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毛某购买一批苹果6系列手机等。后续,双方又签订《合同附加协议》,约定增加订购手机,仍然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王某在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至毛某指定账户的方式或现金交付方式向毛某支付货款等。两份合同货款共计人民币905200元。

  毛某根据双方约定,找学生利用学生身份在“分期乐”等网络销售平台贷款购买苹果手机,之后将手机交给王某。王某将部分手机交由毛某变卖套现,毛某变卖手机后得到的现金部分用于给学生按月还贷和支付给买手机的学生好处费。并以现金和转账方式支付给王某和王某朋友人民币13万元,替王某还款给李某威人民币6万元,其余的则被毛某用于自己的花销。

  而王某将剩余的手机出售变现后,全部用于个人的花销。经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王某让毛某找学生贷款购的手机分期总金额为人民币90.52万元,已还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未还金额为人民币86.52万元。

  借口项目投资骗大学生为其贷款

  此外,2016年2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开设花店、酒吧和投资项目为由,以高额利息回报方式,诱使海南大学学生刘某帮其寻找同学、朋友,通过大学网络借款平台名校贷、乐花花分期购买手机折现等方式贷款投资给他,承诺可以给下线学生投资款总金额10%至25%的回扣,并由其按时偿还学生全部贷款本息。

  新京报记者从美兰区法院了解到,在王某的诱使下,刘某在海南大学校园内发展下线吴某等18人,再由吴某等18人发展下线刘某俊等93名学生贷款合计约人民币130万元。所有贷款通过刘某转给王某,王某将刘某转来的款项用于吸毒、偿还高利贷等个人挥霍。

  至案发时,王某仅向刘某归还人民币33100元贷款。案发后,刘某自行筹集50余万元用于归还下线部分学生借款。2016年9月9日,被告人王某在海口市龙华区义龙西路汉庭酒吧被公安民警抓获。

  经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期间,刘某实际给付王某的涉案款项为人民币87万余元。另查明,刘某给予王某6部iphone手机价值人民币37728元、蚂蚁花呗套现人民币980元和他人代付人民币6000元等借款。

  美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782172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美兰区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受害人损失。

责任编辑:张申

集资诈骗罪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