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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首宗侮辱国旗案定罪 法官称或判处即时监禁

港媒:首宗侮辱国旗案定罪 法官称或判处即时监禁
2019年10月16日 14:29 环球网

  原标题:港媒:首宗侮辱国旗案定罪,法官强调可能判处即时监禁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付国豪 张丽媛]有暴徒9月在沙田涉嫌损毁五星红旗,把五星红旗扔入水池中、河中。事后,一名21岁男子被拘捕,声称自己“贪玩”犯案。综合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报道,案件15日在香港沙田法院再次审讯,被告承认犯有侮辱国旗罪,并称后悔,请求法官轻判。法官决定先索取感化报告再判,但强调仍可能判处即时监禁。报道称,本案是近月多宗侮辱国旗案中,首宗定罪案件。

  据报道,被告名为罗敏聪,报称是一名冷气技工。他承认自己9月22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及沙田大会堂一带,公开、故意以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

  报道称,据案情显示,案发时罗敏聪正在沙田新城市广场集会,期间有蒙面暴徒将一面五星红旗从沙田大会堂旗杆上拆下、喷黑。罗敏聪等人先后对五星红旗做出如下行径,包括从沙田新城市广场3楼扔到到广场与大会堂之间的地面、放进垃圾手推车再推下沙田公园水池、从水池中拾起再扔入河中。

  报道称,罗敏聪在事发当晚被捕,他当时声称自己是“贪玩犯案”。而在此次10月15日的审判中,辩方求情称,被告现年21岁,系中学六年级毕业后投身社会,现有正当职业,并且被告有悔意,承认自己做错了,其父母及昔日学校老师均有替他写求情信,辩方希望法院轻判。

  法官对此表示,本案最大的“求情理由”是被告坦白认罪,且过往没有案底,决定将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审讯,暂准被告保释,将在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再判。但法官强调,此次案情严重,被告仍然有可能被判即时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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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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