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证超速驾驶致乘车人十级伤残,肇事者父亲拒赔偿被拘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两年前,一起无证超速驾驶事故,将当时未成年的驾驶者、乘坐人及双方监护人,卷入了一起案件。今日(10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陕西咸阳礼泉县法院获知,事故致乘坐人十级伤残,因驾驶人的父亲同时也是监护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法院决定对这名父亲,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日。目前,该处罚已生效。
未成年人无证驾车致乘坐人伤残被诉
2017年8月13日,礼泉县一汽车租赁行负责人违法将一辆小轿车,租赁给王生(化名)的儿子小康(化名)。小康当时系未成年人,而王生是小康的法定监护人。
礼泉县交警大队调查显示,小康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并超速行驶,发生单方事故,致车上乘坐人白超(化名)受伤,后送医院治疗,住院29天,花费合计12万余元。其间,王生支付7000元。
后经医学鉴定,白超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就赔偿问题,驾驶者与乘坐人协商未果。于是,白超将王生及其儿子小康,以及汽车租赁行的负责人,起诉至礼泉县法院。
礼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判决由白超自行承担1万余元;王生及其儿子承担5万余元;汽车租赁行负责人承担5万余元。
被告方不履行判决被司法拘留
白超以为判决生效后可以获得赔偿,但让其感到意外的是,上述当事人并没有履行判决义务。于是,白超向礼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生等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如实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但王生既不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今日(10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礼泉县法院获知,鉴于上述情况,该院决定对王生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日。目前,该处罚已生效。
法院方面指出,今年以来,礼泉县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罚款等手段,全面压缩其活动空间,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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