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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APP流量提现 北京一传媒公司原总监获刑

伪造APP流量提现 北京一传媒公司原总监获刑
2019年11月08日 21:25 新京报

  原标题:伪造APP流量提现,北京一传媒公司原总监获刑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制作虚假APP创造广告点击量,北京掌阔移动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掌阔传媒)运营总监赵某和务工人员刘某、丁某侵占公司广告费11万余元。新京报记者今日(11月8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赵某三人终审因职务侵占罪分别获刑两年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三被告人在掌阔传媒经营的广告平台上传虚假APP并制造虚假广告点击量,其间赵某利用运营总监的职务便利提供作弊帮助,从该公司获取广告费11万余元。

  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赵某伙同他人用上述手段,从涉案公司获取广告费76万余元。

  根据证人证言,掌阔传媒的广告平台将APP开发者和广告发布方联系起来,APP开发者在网站上注册后,发布到市场上,根据用户下载点击广告量获得盈利,赵某在职期间了解并熟悉公司运营操作流程。

  赵某2015年7月离职后,公司审计发现,有18位APP开发者在公司平台注册时使用相同IP地址和密码。

  掌阔传媒认为18位APP开发者伪造信息并相互关联,比如有的开发者收款人为赵某的妻子,有的为赵某的母亲,开发者用彼此的身份提现。公司汇总情况认为赵某应该是使用18位不同身份用户注册为APP开发者,制作虚假用户点击骗取广告费。

  另一位该公司负责人称,根据调查,赵某不是一个人,而是以他为首的团队在作弊。

  在案审理期间,刘某、丁某分别退赔近4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赵某等三人三年六个月到一年三个月不等,随后赵某上诉。

  经二审审理,法院认定了赵某等三人被指控职务侵占11万余元的事实。关于76万元的事实,由于涉及的APP开发者未到案,相关证据不足,未被认定。

  综上,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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