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新京报:李佳琦直播又翻车 这一点也不意外

新京报:李佳琦直播又翻车 这一点也不意外
2019年11月13日 18:30 新京报

  原标题:李佳琦直播又翻车,这一点也不意外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图片来自新京报网 ▲图片来自新京报网

  “双11”,电商直播顶流李佳琦和薇娅的巅峰之战刚刚结束,热度未减。

  今天,#李佳琦被指虚假宣传#又登顶热搜。

  据新京报报道,李佳琦在直播中推销称“阳澄状元蟹”是“阳澄湖大闸蟹”,但实际上,“阳澄状元蟹”与“阳澄湖”并无关系。而具有标识意义的蟹扣,也只是他们企业自用的蟹扣。李佳琦此举,是虚假宣传无疑了。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已经不是李佳琦第一次直播翻车。

  前几日,因为直播“不粘锅”翻车,李佳琦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但这并没有降低粉丝们对这位“顶流网红”的“黏度”。

  在“双11”直播大战中,李佳琦在凌晨两点下直播,粉丝定格为3680万,依然是绝对的顶流。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图片来自视频截图

  网红直播翻车,并不意外

  网络直播卖货之前便有,但是今年尤其火热。

  相比于以往的电视推销,网络直播的带货能力,绝对今非昔比。网络直播首先能够互动,想想一位貌美如花或者英俊潇洒的主播,能在你眼前活灵活现地同你密切交流,体验感绝对超过单方面的强硬推销。

  除此之外,网络直播还可以打限时促销牌,让你不得不“冲动”一把,在时间有限的直播时段,抓住转瞬即逝的机会。

  再加上大流量网红的推销,某种程度上也是在传达一种“可信任度”。有他们为商品背书,至少降低了选择假货的风险。

  这种种因素的综合,让网红直播带货站上了潮头,成为了一种极具竞争力的营销模式。不少网红趁势做起了直播带货,而直播带货也成就了一批网红。

  李佳琦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如今的李佳琦已然成为了直播带货界的标志性人物。他勤奋、努力、积极向上、亲和力强,并且对所带货的口红的确非常专业,某种程度上作为直播带货的主播代表,为外界树立了颇为正面的形象。

  但是,近来他的接连翻车,也暴露了直播带货背后巨大的隐患。

  李佳琦之所以会一再翻车,直接原因是因为他对自己所带的货并不精通,甚至可以说“不怎么懂”。

  而其他主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个问题。主播们在带货的同时,某种程度上是起到商品代言人之用,只是这相比起传统的明星与企业签订契约的代言关系,在契约强度上要弱化很多——正因如此,有互联网学者呼吁,将网红带货也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

  这就意味着,主播们及其所带的货,在可信程度上未必有明星代言产品的可信度高。

  况且,类似李佳琦、薇娅这种顶流级主播,在一次直播中要为数种乃至数十种商品推销。他们对于有些商品的了解,甚至只能算得上是“皮毛”,只是因为有着超高的流量,而顺带着为其“代言”,进行推销罢了。

  在很多情况下,主播们根本无法为其商品的可信度做保证。能不能翻车,还得看商品本身是不是“货真价实”。

 ▲图片来自微博 ▲图片来自微博

  李佳琦们带货涉假,得治

  主播们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为了达到更好的出货效果,“夸大性宣传”是个十分普遍的现象。

  这不难理解,某种程度上也是广告宣传中的一种“原罪”。直播听众,也或多或少可以理解。

  但是,这与所带之货是“假冒伪劣”商品还有着明确的界限。

  虚假宣传必须得管。目前,网络直播带货虽然是一种新兴的电商营销模式,但是,还是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治。

  网红带货涉假,主播本人和品牌方首先难辞其咎。如果因为直播售假货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就要承受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电子商务法》中,对于“虚假宣传”等行为,有明文禁止。而“虚假宣传”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一旦商家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罚额度可高达数百万之巨。

  网红直播带货,关涉了主播、电商平台、品牌方和消费者等诸多主体。因此,为了营造良好的直播带货环境,电商平台作为经营主体,首先应该做好监督防治工作。什么货能卖,什么人能播,都该把好关。而一旦出了问题,也应当责罚。即使是李佳琦推销了假货,也不该“法外开恩”。

  主播们的粉丝,本质上也是消费者,消费者一旦权益受侵害,也应举报不避“偶像”。粉丝们的压力,从来都是“偶像们”的动力,更何况,这种压力涉及的还是“真金白银”。

  李佳琦是涂口红吉尼斯纪录的保持者,他在口红这一行当的深耕,全网的主播都罕有其匹。但是,当他涉入其他行当,尤其是当他推销其“大闸蟹”来,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网络主播罢了。

  这样的李佳琦翻了车,确实一点也不意外。

  □狄宣亚(媒体人)

责任编辑:张迪

虚假宣传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