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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遭拖欠4个月 官方回应

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遭拖欠4个月 官方回应
2019年11月13日 19:51 新京报

  原标题:陕西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遭拖欠4个月,官方称近期发放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 实习生 郭懿萌)陕西延安子长县多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其4个月工资遭遇拖欠。今日(11月13日),子长县就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工资延迟发放是由于专项资金不到位导致,目前资金刚刚到位,劳动保障协理员遭遇拖欠的工资将于近期发放。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印发文件,调整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福利待遇。受访者供图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印发文件,调整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福利待遇。受访者供图

  延安子长县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遭拖欠

  “从2010年上班到现在,我的工资从来没有按时发放过,并且还少发。”在延安市子长县当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杨明(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已经四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今年,他和其他劳动保障协理员多次找到子长县就业管理局、延安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到的答复都是“专项资金不到位,到位之后立即发放。”

  2019年,延安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劳动保障协理员、“两院”协警福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延人社发[2019]10号),通知中规定,工资应按月发放,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不得拖延。

  杨明提供给记者的图片显示,去年7月和8月,由于无法及时收到工资,导致迟缴社保,被扣除117.67元滞纳金。

  据杨明了解,在今年八九月份,县里有编制的人员收到了降温费620元,取暖费2590元,而他们一分钱都没有收到。而新京报记者查询到,延人社发[2019]10号文件中,规定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和“两院”协警享受取暖费、降温费。

  子长县就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县里的财政局要求不为协警发放取暖费和降温费,为了一视同仁,便没有向劳动保障协理员发。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文件要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按照当地人均工资的60%确定。受访者供图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文件要求,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按照当地人均工资的60%确定。受访者供图

  资金已到位工资将于近期补发

  “我们两个月前就向市里打了报告,县里执行不了,是因为专项资金没有到位。”子长县就业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财政资金已经到县里,预计下周能给劳动保障协理员发放工资。

  上述工作人员称,虽然市里规定了协管员应该有降温、取暖补贴,但县上财政比较紧张,拿不出这个钱。

  针对不发取暖、降温费一事,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市里印发的文件是给县上一个政策参考,取暖、降温费的发放还要根据每个县财政状况而定。

  此外,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显示,全省劳动保障协理员工资按照所在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去年,延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4066元,按照60%的标准计算,今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应拿到3703.3元,然而现在杨明及其他社会保障协理员每个月只能拿到3200元工资。

  新京报记者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处询问,“这不是延安市一个市的问题,我们也跟省里反映过这个问题,答复说可能下次再印发文件就把工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60%那句话删掉。”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文件显示,社会保障协理员具体分为“就业协理员”、“社会保险协理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三种岗位。其主要职责有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各自辖区内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掌握失业、无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等。

  文件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通过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对象为大中专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用工方式为市、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直接与劳动保障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

责任编辑:范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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