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眼癌女童名誉纠纷案陈岚败诉:将就善款去向提起新的诉讼

眼癌女童名誉纠纷案陈岚败诉:将就善款去向提起新的诉讼
2019年12月02日 20:46 新京报
原标题:眼癌女童名誉纠纷案陈岚败诉:将就善款去向提起新的诉讼

新京报讯(记者 倪兆中)今日(12月2日),河南眼癌女童家属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案宣判,陈岚被判向女童母亲杨美芹书面道歉,并赔偿1万元。傍晚,陈岚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尊重法院的判决。因自己曾为王凤雅捐赠了两千元善款,她将提起新的诉讼,要求受捐助者告知善款的去向。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5月,有自媒体发文称河南省太康县两岁半女童王凤雅被诊断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其母杨美芹在获得15万元捐款后未救治女儿。2018年5月4日,王凤雅离开人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介入后,确认王凤雅家人未挪用善款。

作家陈岚曾发微博称,王凤雅患上的是“最容易治愈”的癌症,但她没有获得治疗,前去探访她的爱心妈妈亲眼目睹王凤雅被虐待。王凤雅家属则认为,陈岚在其实名新浪微博平台发布的一系列不实言论,公开损害王凤雅家属的名誉,造成了其家庭精神和经济损失,遂将陈岚诉至法院。

今日(12月2日)下午,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对此案宣判。法院认为,被告陈岚所发布的言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产生了名誉侵权的事实,判决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请。

今日傍晚,陈岚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已知道判决结果,“完全尊重法院的判决”。至于是否上诉,陈岚称会在看到判决书并和律师详细商量之后再决定。

陈岚表示,自己曾为王凤雅捐赠了两千元善款。据她所知,这笔善款并未使用,“作为善款的捐赠人,我有权利要求受捐助者告知善款的去向,如果没有用的话,我们有权利要求追回”。她将就此提起诉讼。

王凤雅爷爷王太友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对今日法院的判决感到满意,“我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名誉而战”。王太友表示,他们已公开善款的去向。如果陈岚一方上诉或者提起新的诉讼,他们也将“奉陪到底”。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李项玲

责任编辑:祝加贝

陈岚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