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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并赔偿 回顾案件始末

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并赔偿 回顾案件始末
2019年12月02日 19:23 新京报
原标题: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并赔偿 回顾案件始末

12月2日下午,眼癌女童家属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此前,陈岚称王凤雅家属疑似骗捐。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后确认,王凤雅家人未挪用筹来的善款。事后陈岚曾发微博致歉。

陈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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