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并赔偿 回顾案件始末
12月2日下午,眼癌女童家属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此前,陈岚称王凤雅家属疑似骗捐。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后确认,王凤雅家人未挪用筹来的善款。事后陈岚曾发微博致歉。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海警近期高频度巡逻粤港边界 569人涉...
- 【 军事 】 美军掌上明珠F22为何成"大龄剩女"
- 【 财经 】 马云:以前对钱没兴趣 现在更没兴趣
- 【 体育 】 梅西压范戴克创纪录第6次荣膺金球奖
- 【 娱乐 】 儿子有颈纹奚梦瑶调侃是亲生 网友:不...
- 【 科技 】 AI与善|国际残疾人日特别策划
- 【 教育 】 一个大山教师:我的残障学生不能没陪...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