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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虎”有新进展 其中三人来自内蒙古

本周五“虎”有新进展 其中三人来自内蒙古
2019年12月07日 17:16 上观

  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本周五“虎”有新进展,其中三人来自内蒙古

  本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参与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成效。

  自2019年8月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问题7766起,处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29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66人,移送司法机关1298人。

  案件方面,多名省部级干部案件有进展。其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7910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受贿4.49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两只“老虎”被“双开”,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打虎亦有新进展,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云光中:“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3条省部级干部案件信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明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3条信息,2条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

  马明,男,汉族,1957年10月生,辽宁辽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研究员、副总警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消息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之前,马明长期在吉林任职,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省财政厅副厅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等职。2011年5月,时任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的马明赴吉林省政府任职,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2012年1月,马明升任吉林省副省长,5个月后调任内蒙古,担任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等职。去年1月,马明转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2月起不再担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

  马明曾与白向群、云光中共事多年,三人均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分管不同工作。马明的任职时间为2012年6月至2018年1月,白向群为2012年5月至2018年4月,云光中为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值得一提的是,白向群和云光中两人的处分通报中,均指出其存在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来,与马明长期共事的两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级干部相继被查。去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被查,今年5月被开除党籍并逮捕,9月被公诉。今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接受审查调查。

  马明被查消息公布后几个小时,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被“双开”的消息发布。2019年6月11日,云光中被查。

  经查,云光中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担当不作为,工作失职失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金;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在企业经营活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通报指出,云光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云光中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悄然之间,内蒙古自治区在十九大之后已经有4名省部级干部落马,位列全国各省市之首。2018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被查,今年10月2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250万元。

  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因受贿4.49亿余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成为第3只被处“终身监禁”的“老虎”。已被处理的白向群、邢云、云光中,均被指“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

  杨克勤:“卖官鬻爵,破坏地方检察系统政治生态”

  7月17日16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吉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杨克勤的“双开”消息。

  经查,杨克勤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超标准装修周转房,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卖官鬻爵,破坏地方检察系统政治生态;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企业经营、解决诉讼纠纷、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道德失守,家风败坏。

  杨克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克勤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官方简历显示,杨克勤出生于1957年10月,在政法系统已有39年。十八大以来,检察系统落马的高级干部并不多,杨克勤成为十八大以来首名被查的在任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内,根据党中央部署和最高检指定管辖,参与和立案查处周永康、薄熙来、周本顺等省部级以上干部15人。不过,杨克勤落马并非毫无迹象可寻,此前他已有多名老下属被带走调查,他的妻子也牵涉其中。

  “双开”通报中提及杨克勤“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企业经营、解决诉讼纠纷、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这无疑背离了公正司法的准则。“干预司法”的表述,在很多落马官员的通报中都能见到,且不限于政法领域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第127条第1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行为无论情节轻重,都要受到党纪处分,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的行为,就要受到党纪处分。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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