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司法厅
普陀区司法局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实行“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推进社会矛盾靠前引导、前端化解,实现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最多跑一次、跑一地”。今年该区民商事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37.35%,降幅在全省排名第五。
一、整合力量,关口前移,确保矛盾纠纷“优先调解”。一是行业集成“广覆盖”。成立医疗纠纷、城管环保等12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形成由40余名资深调解员和各行业专家组成的调解专家库,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破解解纷资源分散化的瓶颈性问题。二是海陆联动“一张网”。依托“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模式,开展陆海两地远程“面对面”或“背对背”实时视频调解,实现海上矛盾纠纷就地解决。三是线上线下“全贯通”。线上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搭建司法行政、律师与群众之间的法律信息联通桥梁;线下设立7个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5个全业务公共服务站,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分层过滤,再造流程,确保矛盾纠纷“应调尽调”。一是坚持“一个平台流转”。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登记、统一流转指派、统一处置反馈的模式,确保纠纷精准分流、动态跟踪、全程留痕,倒逼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实行“一个体系解决”。实行以首席调解员、员额法官、援助律师为主体,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3+X”会商研判机制。全年成功调处疑难复杂及“三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128件,重大案件调处率、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推动“一个机制引导”。组建以诉前调解员、员额法官为核心的简案快调速裁团队,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引导案件诉前分流,全年引导人民调解5065件,法院全部各类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24.86%。
三、完善机制,协同配合,确保矛盾纠纷“定纷止争”。一是加强部门合力。织密“群众在哪里,法律服务延伸到哪里”的法律服务网,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处理纠纷,实时为群众提供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全年为乡村振兴、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提供法律意见200余条。二是夯实队伍建设。打造基层“等级调解人才库”,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940名,培育推广基层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室2家,该品牌调解室的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落实司法确认。纠纷调解后,将司法确认作为重要保障措施,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高协议履行率,防止出现“调解—不履行—诉讼—执行难—上访”现象。今年以来,司法确认案件390件,同比增长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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