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火烧到法院门口 香港大律师公会罕见对暴徒说重话
海外网12月9日电 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9日声明,对香港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8日晚被纵火及破坏的暴行予以最严厉谴责。声明指,破坏者并非“真诚示威人士”,而是罪犯,必须绳之于法。此前,大律师公会曾被批评对暴徒的暴力选择沉默。
12月8日,香港反对派再次发起游行示威活动,在湾仔等区域,示威者摆放杂物堵路,造成交通混乱。位于金钟的香港高等法院门前也一度起火,消防员到场救援后被扑灭。据悉,现场留下疑似曾装有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
此外,有暴徒在高等法院外涂污外墙,并向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门外投掷汽油弹及纵火,破坏特区政府公物。
香港大律师公会9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破坏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的行为。声明指,最为讽刺的是,在纪念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的当天发生上述破坏法院的行为,因为司法机构正是掌管公义及维护法治的主要守护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机构。
参与上述破坏行为的人并非“真诚的示威人士”而是罪犯,他们必须被绳之于法。他们的行为没有任何合理或可辩护的基础,亦并非行使在法治之下的文明社会的任何权利。
此次,香港大律师公会是非常罕见地向暴徒说了重话。毕竟,自“修例风波”开始以来,只有当11月13日沙田法院被暴徒的燃烧弹砸中,大律师公会才不痛不痒地发了一次谴责声明。在其他时间里,它事实上多次加入到声讨港府和香港警方的队伍中,而对暴徒丧心病狂的杀人放火行径,充耳不闻。
不久前,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蔡维邦辞去在公会的所有职务。辞职的原因,与“大律师公会近年来被背后的圈子操控,破坏法律原则,屡屡把矛头指向依法履职的警察、而无视极端激进分子的影响”有关。
他在媒体发文,炮轰公会对示威暴力及其幕后支持者“可耻地保持缄默”。
“人民锐评”早前发文指出,香港今天面临的最紧要问题,绝不是政府滥用权力的问题,而是违法暴力失控、社会失序的问题。法律界的一些人如果连这点都看不到,只能说是“别有用心”。法治精神、契约精神是香港赖以发达的软实力,倘若遭到破坏,后果不堪设想。如今,再不能允许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假法治之名行破坏法治之实。(海外网/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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