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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射钉枪案”重审开庭,鉴定前是否被重新组装成焦点

“网购射钉枪案”重审开庭,鉴定前是否被重新组装成焦点
2019年12月12日 18:07 新京报
原标题:“网购射钉枪案”重审开庭,鉴定前是否被重新组装成焦点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北男子龚铭(化名)被指控网购射钉枪,系“非法枪支”并被判管制一案,今日(12月12日)下午重审开庭。庭审结束后,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法院和被告人龚铭处获知,被鉴定的射钉枪是否被重新组装过,成为庭辩焦点。本案未当庭宣判。

十堰市中级法院裁定案件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男子龚铭(化名)因购买射钉枪涉案,检方指控其非法持有枪支,房县法院判其管制1年1个月。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出具的两份鉴定文书出现“鉴定数据存较大差异”情况。第一次鉴定中,枪口比动能为6.64焦耳/平方厘米,第二次为194.14焦耳/平方厘米。龚铭辩解称,收缴时,射钉枪里没有枪管,枪管在配套的工具盒里,“但第二次检测时,鉴定机构进行了重新组装。”

今年4月26日,十堰市中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5月30日,房县警方向龚铭出具了鉴定意见书,第三次鉴定意见仍认定为枪支。但对于未能获得第三次鉴定的详细数据报告,龚铭本人一直对此持有异议。

今年5月30日,房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龚铭持有的射钉枪被认定为“枪支”。 受访者供图

今日(12月1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房县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处获知,此案于今日(12月12日)14时30分重审开庭,庭审进展顺利,持续两个半小时左右。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龚铭(此前已被取保候审,后改为监视居住)在电话中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天的庭审中,检方没有提交新证据。”

目前,此案重审已结束,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铭

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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