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减负方案出台,意见稿“学生9点后不做作业”未采纳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刘名洋)浙江省教育厅拟规定“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后,可拒绝完成剩余作业”的征求意见稿,曾在今年10月引发争议。今日(12月13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官网看到,在新出台的《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中,“可拒绝完成剩余作业”的规定未被采纳。此外,新规还要求不得在家长群布置作业。
浙江省减负方案出台,在相关“解读”一稿中,就“部分学生家庭作业过多、睡眠不足”问题,称拱墅区教育局已于2018年初在全区域实施“初中生晚10点不作业”,效果良好。但在最终出台实施的方案中,在作业时间方面并没有作出明确要求。 官网截图
新京报此前报道,10月28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列举出33条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重点举措,其中,拟规定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可拒绝完成剩余作业。浙江省教育厅方面称,未能完成家庭作业,老师不能对学生进行惩戒,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经家长签字确认,学生可在限定时间后拒绝完成剩余作业。
今日(12月13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官网获悉,《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已于11日正式对外发布。在新规中,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到的“可拒绝完成剩余作业”的规定未被采纳,更改为“各学科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由学校年级组统筹调控,根据课标要求,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
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不得在家长群里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打卡提交文化学科作业,不得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此外,浙江省教育厅在“减负方案解读”一稿中,提出相关建议,针对“部分学生家庭作业过多、睡眠不足”问题,杭州拱墅区、上城区等地已作出积极探索。拱墅区教育局基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倒逼课堂教学改革、助推教师成长的考虑,于2018年初在全区域实施“初中生晚10点不做作业”。这项措施在拱墅区推行一年多来效果良好,初中学生过重负担减下来了,睡眠时间增加了,学习效率却不断提升,家长的支持率也比实施之初明显上升。
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刘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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