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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单位可为员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吉林:单位可为员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2019年12月14日 14:38 新华网
原标题:吉林:单位可为员工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新华社长春12月14日电(记者赵丹丹)近日,为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配套政策,逐步满足育龄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吉林省发布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新政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员工数量单独或与驻地社区联合开办托育所。计划到2020年底,吉林省内各市州先行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覆盖全省。

  首先,吉林省将通过直接投资建设、支持单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等方式,利用多种途径,鼓励社会资本注入,增设托幼机构,提升接纳幼儿入托的能力,使之逐渐成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力量。其次,将建设全日制社区托儿所或设置临时性托管站,为生育家庭提供托幼服务或临时看护服务,使社区成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第三,将探索建立围绕全生育周期的基本生育免费制度。

  据了解,吉林省将优先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地、对发生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建立严格的托育服务登记准入制度等,以政府为主导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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