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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涉嫌窝藏暴徒被捕 港警:最高可判10年监禁

二人涉嫌窝藏暴徒被捕 港警:最高可判10年监禁
2019年12月19日 19:32 环球网

  原标题:二人涉嫌窝藏暴徒被捕,港警:“协助罪犯”最高可判10年监禁

  [环球网报道]香港警方今天(19日)下午在脸书发文表示,一名40岁男子及一名30岁女子涉嫌窝藏一名被控“暴动”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25岁男子,警方以“协助罪犯”罪将二人拘捕。警方提醒“协助罪犯”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以下为香港警方脸书内容全文:

  [拘捕 • 窝藏“暴动”罪犯 • 严重罪行]

  一名被控“暴动”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的25岁男子,因缺席法庭聆讯而被通缉。及后警方发现该男子窝藏在旺角一个单位,于是展开行动,并在12月17日在目标单位内拘捕该名男子。经调查后,警方相信一名40岁男子及一名30岁女子提供住宿予该男子以协助其逃避法律责任,于是以‘协助罪犯’罪将他们拘捕。

  根据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 90 条,“协助罪犯”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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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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