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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当前,有人却在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

疫情当前,有人却在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
2020年02月25日 13:17 观察者网

  原标题:疫情当前,有人却在抢注“火神山”“雷神山”商标

  [文/观察者网 郭肖]

  在全国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中国速度”为患者们提供了一个安心的环境。然而,在一些“精打细算”的企业或个人眼里,这竟然变成了商机,他们在商标局开门后,立即抢注了“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标。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熊超律师告诉观察者网,此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今天(25日)上午,观察者网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官网发现,有近30家企业或个人注册了“火神山”商标,涉及化学工业品、药物、游戏器具和玩具、广告、印刷品等多个品类。

本文图片均自商标局官网本文图片均自商标局官网

  注册了“雷神山”商标的有20多家企业或个人,涉及服装、医疗器械、法律服务、科学技术服务等多个类别。

  这些企业或个人的注册时间最早为2月3日,而当天正是全国多地商标注册大厅正常开放的日期。

  疫情还没结束,却在第一时间抢注了全国民众都熟悉的“火神山”、“雷神山”,如此“精打细算”的行为也让大部分网友感到反感。

  那么,如此做法究竟是否合法,该商标能够被使用吗?对此,观察者网采访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熊超律师。

  他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文件材料合适、形式合格就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但这并不代表商标合格。一般商标注册分为注册→受理→实质审查→公告几个阶段,如果审查合格,商标局会给公告期三个月,期间若无人有异议,期满后商标合格;如果没有通过,会进行驳回处理。整个流程一共持续12个月。

  如果2月份注册,出公告的日期大概在今年10月份或者11月份。

  熊超律师告诉观察者网,其实,这两个商标最终进入公告期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他表示,鉴于“火神山”、“雷神山”是在特殊疫情之下产生的具有特殊社会意义和国际影响的名称,那么以其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不合适也有违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所以,一般商标局会在实质审查阶段以《商标法》的第十条为由,予以驳回。

  观察者网还发现,除了“火神山”、“雷神山”,当年“非典”之后,有人以“钟南山”为名注册了商标;

  但直到现在,这些商标仍未生效。2018年,又有企业注册了“钟南山”,该申请被驳回。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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