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们就不能吃炭烧牛蛙、干锅田鸡了吗?”25日起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其中,在“野味”禁令之下,牛蛙该不该吃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
对于深圳率先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不少市民和网友给予“点赞”。有市民认为,从非典到新冠肺炎疫情充分证明,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也有市民认为,不吃野生动物不仅仅是降低公共卫生风险、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需要,也展现了深圳作为一座国际化城市的文明风尚。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可食的“白名单”中,只有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以及依法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而不少人们餐桌上常见的美食不在其中,这引发巨大争议。
“天哪,再也不能喝甲鱼汤了!”“二郎田鸡、蛙来哒这些网红店怎么办?”“鹌鹑也不在‘白名单’里,是不是鹌鹑蛋也不给吃了?”
在深圳新闻网和“南方+”等媒体平台的网络调查中,在“你认为哪些食物可列入食用范围”的选项中,除了《征求意见稿》“白名单”中的食物外,蛙类遥遥领先,甲鱼紧随其后。
“蛙来哒”创始人罗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对蛙类的“禁食令”不应该“一刀切”。牛蛙作为比较成熟的经济养殖动物,应属可食用范围。事实上,牛蛙一直是热门的食材。据她统计,深圳专门经营牛蛙的餐厅有数千家之多,从业人员超过10万人。一旦禁售牛蛙,对整个行业都带来不小冲击。
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与“舌尖上的享受”相比,安全显然更重要。牛蛙、水鱼、鹌鹑等能不能吃,关键要看其养殖技术是否成熟,有没有严格规范的检疫标准,能不能做到来源可追溯。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根据前期的调查,《征求意见稿》“白名单”所列的九种可食用陆生动物和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已涵盖了深圳食品交易、餐饮市场上的主要动物品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符合大多数深圳市民的饮食习惯。当前,该条例仍然处于征求意见当中,这份“白名单”仍有修改完善的余地。希望广大市民踊跃提出意见建议,大家的意见将成为立法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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