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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野后哪些动物还能食用?业界呼吁制定“白名单”

全面禁野后哪些动物还能食用?业界呼吁制定“白名单”
2020年03月12日 18:04 新京报

  原标题:全面禁野后哪些动物还能食用?业界呼吁制定“白名单”

  新京报讯(记者 黄哲程)近日出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禁野令”。《决定》公布后,北京、广东、湖北等多地紧随其后,出台了相关配套规定,力度空前。

  禁野令之下,仍有一些野生动物处于“灰色地带”,这使得一些养殖户遭到冲击,也让更多公众对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产生了疑惑。

  禁食野生动物以陆生动物为主

  本次《决定》全面禁食的野生动物以陆生野生动物为主。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主要指野猪、穿山甲、梅花鹿、狍子、麻雀、斑鸠、野鸡、野鸭、大雁等。

  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如养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鱼、鹌鹑等,也不可食用。

  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本次禁食范围,野生大黄鱼、带鱼等人们日常食用的品种基本不受影响。但如果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珍贵、濒危品种,同样不能食用。

  龟鳖类和蛙类等两栖爬行动物介于陆生和水生之间,国内多地养殖和食用范围广,此前该品种的禁食界限比较模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此前表示,为进一步界定两栖爬行动物的管理,农业农村部与国家林草局协商,将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等文件的两栖爬行动物明确按照水生动物管理。据此,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鳖,以及蛙类中的牛蛙、美国青蛙两个引进种,都可以养殖食用。

  有网友担忧,禁食野生动物后,会造成野生动物种群过度增长、破坏环境、危害种植业。对此,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解释,经过科学研究证实,健康正常的自然生态系统中,各种物种的种群会通过食物链的自然调节来实现平衡,不至于发生灾难性泛滥的问题。如果生态功能受到人类影响或者失调,局部地区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可通过人工科学辅助手段加以调节。

  亟待完善的“白名单”

  此次“禁野令”是正式修法前的临时决定,过渡期内存在禁食禁养范围不够明确等问题,很多养殖户受到了冲击。

  农业农村部近日补充说明,中华鳖、乌龟、牛蛙等不在禁养范围。不过,虎纹蛙(田鸡)还未明确是否能够养殖和食用。广西南宁一家蛙类养殖场繁育了20多万斤虎纹蛙,场主表示,如果最终确定不能养,只能将虎纹蛙做无害化处理。

  不少业内人士建议,修订后的相关法律应进一步完善禁野“白名单”。近期,33名上海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上海尽快出台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黑名单和白名单制度。

  山水自然保护中心保护主任赵翔表示,制定“白名单”主要为了明确哪些动物允许食用,能够对禁野令起到补充作用,避免政策“一刀切”。两者相互配合,能让政策实施更加精准。“禁野令出台后,不少公众对于哪些动物允许食用感到犯难,‘白名单’可以解决这一困惑,也能为执法者提供执法判断依据,避免误罚错罚。”

  赵翔同时提醒,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野生动物列入“白名单”,必须具有完整的检疫规程以及检疫体系。这些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业不能对其野外种群产生负面影响。“人工繁殖对野外种群影响较大的物种,不适合列入‘白名单’。”

  他建议,应及时修订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同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信息公开,让公众参与监督。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中国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由农业农村部于2014年修订,共有159个畜禽品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白名单”的作用,但在全面禁野的新环境下,该名录亟待更新和完善。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韩旭此前透露,农业农村部正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新要求,加强沟通协调,调整完善相关的目录和配套规定,尽快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多省份出台配套规定 广东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留空间

  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广东、湖北等地已经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加强野生动物管控。

  其中,广东省的计划方案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留下了一定空间。

  3月9日发布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同时,广东省计划制定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合法来源证明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这意味着,未来列入名录中的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或许不会被“一刀切”。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麦教猛介绍,目前广东省人大已启动《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希望以此为契机,通过法规形式尽快出台野生动物经营的“白名单”,明确合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条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日前出台11条工作方案,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并将推进《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完善。根据方案,北京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等5类违法违规行为。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对已取得经营利用许可文书和“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以及取得人工繁育许可的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撤回核发的行政许可文书及证件,并注销或申明作废。

  3月5日公布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全面禁食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多知道一点

  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可食用)

  ①猪

  八眉猪、大花白猪、马身猪、淮猪、莱芜猪、内江猪、乌金猪(大河猪)、五指山猪、二花脸猪、梅山猪、民猪、两广小花猪(陆川猪)、里岔黑猪、金华猪、荣昌猪、香猪、华中两头乌猪(沙子岭猪、通城猪、监利猪)、清平猪、滇南小耳猪、槐猪、蓝塘猪、藏猪、浦东白猪、撒坝猪、湘西黑猪、大蒲莲猪、巴马香猪、玉江猪(玉山黑猪)、姜曲海猪、粤东黑猪、汉江黑猪、安庆六白猪、莆田黑猪、嵊县花猪、宁乡猪、米猪、皖南黑猪、沙乌头猪、乐平猪、海南猪(屯昌猪)、嘉兴黑猪、大围子猪。

  ②鸡

  大骨鸡、白耳黄鸡、仙居鸡、北京油鸡、丝羽乌骨鸡、茶花鸡、狼山鸡、清远麻鸡、藏鸡、矮脚鸡、浦东鸡、溧阳鸡、文昌鸡、惠阳胡须鸡、河田鸡、边鸡、金阳丝毛鸡、静原鸡、瓢鸡、林甸鸡、怀乡鸡、鹿苑鸡、龙胜凤鸡、汶上芦花鸡、闽清毛脚鸡、长顺绿壳蛋鸡、拜城油鸡、双莲鸡。

  ③鸭

  北京鸭、攸县麻鸭、连城白鸭、建昌鸭、金定鸭、绍兴鸭、莆田黑鸭、高邮鸭、缙云麻鸭、吉安红毛鸭。

  ④鹅

  四川白鹅、伊犁鹅、狮头鹅、皖西白鹅、豁眼鹅、太湖鹅、兴国灰鹅、乌鬃鹅、浙东白鹅、钢鹅、溆浦鹅。

  ⑤牛马驼

  九龙牦牛、天祝白牦牛、青海高原牦牛、甘南牦牛、独龙牛(大额牛)、海子水牛、温州水牛、槟榔江水牛、延边牛、复州牛、南阳牛、秦川牛、晋南牛、渤海黑牛、鲁西牛、温岭高峰牛、蒙古牛、雷琼牛、郏县红牛、巫陵牛(湘西牛)、帕里牦牛、德保矮马、蒙古马、鄂伦春马、晋江马、宁强马、岔口驿马、焉耆马、关中驴、德州驴、广灵驴、泌阳驴、新疆驴、阿拉善双峰驼。

  ⑥羊

  辽宁绒山羊、内蒙古绒山羊(阿尔巴斯型、阿拉善型、二狼山型)、小尾寒羊、中卫山羊、长江三角洲白山羊(笔料毛型)、乌珠穆沁羊、同羊、西藏羊(草地型)、西藏山羊、济宁青山羊、贵德黑裘皮羊、湖羊、滩羊、雷州山羊、和田羊、大尾寒羊、多浪羊、兰州大尾羊、汉中绵羊、岷县黑裘皮羊、苏尼特羊、成都麻羊、龙陵黄山羊、太行山羊、莱芜黑山羊、牙山黑绒山羊、大足黑山羊。

  ⑦其他品种

  敖鲁古雅驯鹿、吉林梅花鹿、中蜂、东北黑蜂、新疆黑蜂、福建黄兔、四川白兔。

  新京报记者 黄哲程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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