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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对承租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学校免收3个月房租

合肥将对承租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学校免收3个月房租
2020年03月28日 19:37 新京报

  原标题:合肥将对承租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学校免收3个月房租

  新京报快讯(记者 冯琪)3月28日记者获悉,合肥市政府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下发意见,提出对承租国有或集体资产办学的民办校,免收3个月租金;此外还提出采取延期纳税、减免保险费用等措施。

  意见明确,对不裁员的企业性质参保民办学校,按照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自2020年2月起,对民办学校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

  纳税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民办学校,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房租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或街镇、开发区社居委集体资产办学的民办学校,给予3个月租金免收;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民办学校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防疫物资供应上,意见指出,把民办学校纳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供应工作,提供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疫物资采购申购渠道。

  意见还提出,加大信贷支持。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民办学校,给予无还本续贷或展期;鼓励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民办学校,贷款利率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

  此外,意见指出,要落实学前教育经费。2020年春季市级学前教育补贴类奖补资金,可按照2019年秋季奖补数额兑现给受奖补的幼儿园,奖补资金可临时用于疫情期间幼儿园人员工资等支出周转等。

  新京报记者 冯琪 校对 李项玲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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