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疯狂熔喷布:江苏这个小城为何突然成了“熔喷布之乡”?
“我有口罩机,谁有熔喷布?”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作为口罩生产的核心材料,熔喷布成为口罩产业链上最为紧俏的物资,尽管其价格上涨“一天一个价”,仍是供不应求,这也成为诸多口罩生产企业面临的首要难题。
据报道,去年国内熔喷布价格约每吨2万元左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久,便涨至8万元。此后,疯狂的熔喷布价格最高位时一度达到每吨65万元。
近期价格虽略有起伏,但基本稳定在每吨40万元左右。相比2万元每吨的正常价位,熔喷布的价格在短短几个月里涨了至少20倍。
资料显示,熔喷布是口罩的最核心材料,被称为医用口罩的“心脏”。1个普通医用外科口罩要使用1层熔喷布,1个N95口罩则至少要用掉3层熔喷布,1吨熔喷布可以做100万只医疗外科口罩。
然而由于国内能够生产熔喷布的大型厂家并不多,行业整体呈现小而散的局面。
而随着需求的井喷,这种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的纤维材料价格暴涨,巨大的利润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入局熔喷布生产。
其中,以河豚鱼和工程电气闻名的县级市——扬中,也陷入生产狂热之中,并一跃成为“熔喷布之乡”。
“前几天和朋友来扬中办事,听当地人介绍,自从知道这个赚钱,现在家家户户都在想方设法买机器、买原材料搞熔喷布。太疯狂了!!!”一位虎扑网友感叹。
当地网友也调侃道:“现在你朋友圈不发点关于熔喷布的,仿佛你都不算扬中人。”
家家户户都在不停地忙碌着。站在自家简易搭建的生产车间里的户主兴奋地搓着手,拿出平时舍不得抽的好烟招呼刚刚调试好机器的电工师傅。
“不用了,出场费一万五现结,马上我还要去下一家,电话都打了十几个了”。收完钱电工背起包匆匆离去,留下开始启动的注塑机发出刺耳的轰鸣声,塑料融化的烟雾腾空而起,就像户主一家人兴奋雀跃的心情。
根据当地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统计数字,截至4月10日,扬中登记注册的涉及熔喷布生产、销售的企业已达867户。“目前登记在册的这些企业,几乎全部都是在疫情发生后新注册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受制于生成设备未到位,其中至少半数目前并未进行实际生产。”扬中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事实上,扬中突然成为熔喷布生产的集中地,属实有些偶然。
当地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扬中此前并没有专事熔喷布生产的产业集群,仅在2003年“非典”时期,当地曾有少数企业短期生产,并且之后由于熔喷布利润不高,也相继转产。
“机器一响,黄金万两”。熔喷布带来的“致富神话”,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在巨额利益的驱动之下,当地人的心态慢慢变得越发狂热起来。
4月8日,扬中市委机关报《扬中日报》在头版刊出大幅广告:熔喷布市场切忌盲目跟风。
次日,该报头版发表评论文章《“熔喷布之乡”的冷思考》:
有的人准备“出来”,有的人还想“进去”,对熔喷布的狂热度进阶到新阶段,持续发酵的是什么,是情绪,还是欲望?
高烧不退的跟风,让危机已经叠加到有人想洗手不干,而接盘的人还在幻想着“致富神话”,这怎么可能呢?
是的,我们都知道,事情有点危险了。
这股生产简陋、技术落后、质量堪忧的“淘金狂热”,正在一步步偏离经济发展的规律,影响了百姓正常的生产生活,冲击着正规行业企业的发展。不过庆幸的是,好在扬中还算及时地一脚踩住了“刹车”。
4月11日,镇江扬中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熔喷布行业规范化整治相关情况——
3月21日,扬中市场监管部门开始全面排查摸底,并在经营户相对较多的乡镇开展集中检查。此后,扬中重点规范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经营销售三个环节,由应急管理、消防、供电、生态环境等部门组成联合行动组,重点开展熔喷布生产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查处无照经营、产品送检、税务核定征收等工作。
扬中于4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熔喷布行业规范化整治。同时成立了由扬中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街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为成员的熔喷布行业规范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三个一律”:利用家庭作坊进行生产的,一律取缔;没有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手续的,一律关停;存在安全隐患、环保不过关的,一律停业整顿。
为有力打击中间商炒作,4月10日,扬中部署对全市五大卡口出扬车辆登记检查,对所有出扬车辆运载的“三无”熔喷布产品依法查扣,送产品质量鉴定,截至11日上午,扬中交警部门共查扣熔喷布运输车30余辆。
我们看到,相关部门已经在极力遏制行业乱象,但谁也不知道,这些已经生产出来的熔喷布最终都去了哪里,最后又会戴在哪些人脸上。毕竟,辨别熔喷布对于没有专业设备的普通人来说还是太难了。
正如《扬中日报》评论员所说,其兴也勃,其亡也忽。投机的泡沫终将有破灭的一天,“疯狂”的熔喷布,该“降温”了,“发热”投机者,该冷静下来了。
毕竟,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根据刑法、“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构成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以下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违法典型案例:
一、3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江苏省张家港骏马无纺布有限公司销售熔喷布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疫情发生前,当事人的熔喷布售价为每吨1.8万元至2万元,但从2月起价格每日上涨,2月底已上涨至每吨25万元至30万元,3月2日之后涨至每吨40万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如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3月2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对江苏丽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熔喷布售价1月28日为每吨4.5万元,2月3日涨至每吨6万元,2月10日涨至每吨9万元,2月14日涨至每吨15万元,2月18日涨至每吨20万元,2月21日涨至每吨30万元,2月底涨至每吨55万元,3月5日最高达到每吨56万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如涉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2月18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对景德镇市福林家庭医疗护理用品总汇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2月3日从湖南购进红外线体温计(额温枪),进价为每台276元,售价为每台550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2月29日,湖北省鄂州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社区居民投诉,提供居民生活用蔬菜包的武昌大道卫斌生鲜超市配供的蔬菜存在售价高问题。鄂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2月11日至12日,当事人粗茄子进价每公斤6.8元,售价每公斤17.6元;黄瓜进价每公斤7.8元,售价每公斤15.88元;土豆进价每公斤4.9元,售价每公斤9.96元;小葱进价每公斤5.8元,售价每公斤13元。鄂州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2月9日,湖南省南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南县益康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口罩过程中,从2月6日开始,要求消费者必须在当事人处购买药品后方可购买5个口罩,且在销售口罩时没有标明价格。南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疫情当前,广大生产经营者在赚取利益的同时,一定要做到守法经营、按章办事,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不肆意哄抬价格,为抗击疫情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 田墨池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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