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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用好“第一种形态” 提升监督质效

利辛:用好“第一种形态” 提升监督质效
2020年05月27日 11:12 安徽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利辛:用好“第一种形态” 提升监督质效

  利辛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首责,用足用活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监督由起底式向精准型转变,着力提升监督质效。2020年1-4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32人(次),占比71.9%。

  抓实“四项监督”,推动协调发展。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完善信息、人员、整改协调联动机制,信息互通、工作互动,精准发现问题、扎实推动整改,形成“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凝聚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推深“四种监督”,确保同向发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乡镇纪委、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齐心协同发力,强化对民生“微权”的监督制约,实行村级纪检委员到协作区挂职锻炼,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小微权力零距离监测点”,把监督延伸到“神经末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紧盯“四个关键”,促进精准施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精准监督、精准施治,持续深化主体责任谈话制度,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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