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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浙江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2020年07月05日 04:44 浙江省政府网站

  原标题:浙江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5月27,浙江局按照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要求,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广播影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意见》,努力提高广播影视依法行政水平。《意见》严格规定了浙江局制定或主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主要有:制定计划、起草文件、合法性审查、核稿、局务会议审议、登记、编号、发布、印发文件等环节。明确了报请省政府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程序,主要有:起草文件、合法性审查、核稿、省政府审议等环节。同时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浙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执法处每隔两年清理一次,并报浙江省法制办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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