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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工作

浙江省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工作
2020年07月05日 06:16 浙江省政府网站

  原标题:浙江省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工作

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宣传管理,126日,省委宣传部和省广电局联合制定实施《关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节目栏目建设作为新闻宣传正面建设与监督管理的核心,重点建设“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应急报道、舆论监督、新闻评论、惠民服务、人文精品、综艺品牌、社会活动”等十个方面主体栏目(节目)内容,突出以正确导向、创新意识、示范作用、实际效果和专业水准为主要评价标准。条件成熟时,还将探索运用以华数大样本数据测量分析系统为基础的科技手段,在国内率先建立更加全面、更加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的科学性和应用价值。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广电管理部门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协调推动广电播出机构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各级播出机构作为具体实施单位,高度重视并建立完善节目创新创优综合评价机制,采取措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保证经费,确保综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注重运用综合评价结果,采取通报表彰、奖惩挂钩等方式,激发广播电视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广播电视栏目(节目)提高创新创优的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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