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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黄超:为检察公益诉讼代言

全国人大代表黄超:为检察公益诉讼代言
2020年08月10日 07:53 正义网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黄超:为检察公益诉讼代言

  

 

  黄超代表(中)在全国两会上 

  

 

  黄超代表(右一)视察“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建设和应用情况 

  最特写 

  黄超,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总经理助理、法务部部长。 

  “我很高兴能为检察公益诉讼代言,为保护公益出一份力,很有成就感!”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总经理助理、法务部部长黄超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公益诉讼检察厅)检察官交流时开心地说。 

  作为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老朋友”,近日她又有一条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为此,记者对黄超进行了专访,与这位“老朋友”细聊她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金点子。 

  关注野生动物保护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我从2018年3月开始提交相关建议。”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伊始,黄超的目光便从未离开。 

  2018年,国家保护动物穿山甲赫然出现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一家饭店餐桌上,由此引出了一桩危害野生动物的大案。 

  2019年1月4日,金坛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同时针对该案提起了江苏省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案例也被最高检作为检察机关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对外发布。 

  “广西是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大省,在关注公共卫生安全的同时,我也希望能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做点事情。”这件事引起了黄超的关注,她开始大量翻阅资料,并多次和检察机关交流。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保护野生动植物公益诉讼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黄超向记者介绍,在广西,检察官还注意解决野生动物活体救治、放生问题。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努力促成行政机关建立野生鸟类临时救助点,致力于野生鸟类的放飞、研究工作。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是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司法依据,也是行政机关保护濒危物种的执法依据,但是这份保护名录在过去20年里没有进行过系统更新。”黄超建议最高检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更新,为保护野生动物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收到建议后,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积极推动名录调整工作。2019年6月27日,在与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沟通时,第八检察厅明确建议加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更新工作。今年,第八检察厅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主动会同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等社会组织共同推动这项工作。 

  多方共同努力很快取得了进展。今年6月5日,穿山甲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升至一级。6月19日至7月1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公开征求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意见建议,名录更新加速推进中。 

  避免“一刀切” 

  对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黄超提出的建议十分具有前瞻性。2019年5月最高检在广西调研时,她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过程中,联合工商联对已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涉及的民营企业进行回访,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形成一个闭环。 

  “回访的过程中要着重发现是否存在因公益诉讼判决裁定强制执行而导致民企停产或者倒闭的情况、是否出现行政机关‘一刀切’对特定区域内涉案同类企业一律关停从而引发社会矛盾的情况。既要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她特别提出要避免“一刀切”现象。 

  实践中,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野”决定发出后,黄超向最高检提出,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职能,对于行政部门简单收回并销毁许可证书的“一刀切”行为依法紧急叫停,敦促职能部门先依法登记辖区内已颁发的许可证书,再分别判断属于撤回、撤销和注销的哪一种。已经到期的,法人中止的,直接注销;对于违法取得,或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对于合法取得的,依法撤回,同时要依法进行合理补偿。 

  第八检察厅立即采取行动,一方面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提醒、督促、协同地方林业部门共同做好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野”决定的执法司法衔接,加强风险防控。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建议及时掌握各地在养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不当、养殖户补偿不到位合法权益受损等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广西检查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禁野”决定的实施情况时指出,要区别情况,稳妥处理,不要“一刀切”“一关了之”。黄超此前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认可,也推动了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探索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 

  黄超表示,现阶段我国的环评制度还缺乏广泛的公众参与,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时,一旦调查核实环评报告有重大缺陷或者严重失实的情况,要依法依职权督促审批机关及时撤销环评批复,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对该单位重新环评的决定。在行政机关不积极作为、有可能造成公共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下,探索提起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黄超也带来了《关于探索开展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希望以野生动物保护作为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深化,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加突出预防功能的治理效能。”黄超说。 

  记者从第八检察厅了解到,加大预防性公益诉讼探索拓展力度,已被列为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两高”研究联合出台司法解释,探索建立预防性公益诉讼制度也纳入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的具体项目。 

  在与检察机关的长期交流中,黄超还提出建议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衔接机制;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时,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同步写入该法,明确必要的调查手段与程序;完善规范惩罚性赔偿制度,借鉴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等。 

  “我深深地被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与为民情怀所感动,他们听民意、察民情,让公益诉讼在野生动物保护等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相信,检察公益诉讼的代言人会越来越多!”黄超充满信心地说。 

  7月30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今年下一阶段,各成员单位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决定,加大力度继续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就帮助养殖户产业转型、损失补偿、在养野生动物处置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推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三有动物”名录。最高检是今年新加入的成员单位,将致力于加大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涉野办案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黄超代表建议中的许多内容,在这次联席会议文件中得到了采纳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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