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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双公开、双反馈”机制助推“微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呼和浩特市:“双公开、双反馈”机制助推“微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2020年08月12日 09:11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双公开、双反馈”机制助推“微腐败”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2020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全区第一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紧密跟踪督办领导包案任务,借助“双公开、双反馈”制度,进一步压实旗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推动第一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紧密监督检查,针对问题找对策

  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群众对于部分领导包案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不高,进一步分析后得出结论——办理结果反馈工作中,存在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不扎实,一些误解未能有效消除,导致基层矛盾易反复、重复举报居高不下。

  为降低重信重访率、推动案结事了、提升群众满意度,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要以“双公开、双反馈”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印发《关于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做好领导包案任务办理结果“双反馈”“双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旗县区纪委监委要根据《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结果“双反馈”“双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严格办理领导包案任务的同时,扎实做好办理结果的公开反馈工作。实名举报问题线索的办理结果既要向反映人反馈,也要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匿名举报问题线索的,办理结果要向被反映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被反映人为村干部的,要在“村两委”班子中反馈;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单位负责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范围,按“三务”公开要求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结果。

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赴赛罕区黄合少镇开展“双反馈”工作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赴赛罕区黄合少镇开展“双反馈”工作

  同时,进一步梳理排查各旗县区反馈结果中不满意的包案任务,形成专项台账,共向各旗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下发提醒函36份,明确要求各地区继续加大反馈力度,深入了解群众意见,对症下药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提醒函发出后共收到反馈情况报告36份。

  

  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

  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定《实施办法》,将“双公开、双反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以公开促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此项工作要求坚持“四项原则”,做到“五个到位”。“四项原则”指:坚持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隐私原则;坚持保证案件线索安全、保证被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不违反保密制度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坚持教育与打击诬告陷害、为清白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原则。“五个到位”指:坚持腐败问题查处到位、作风问题纠正到位、责任问题压实到位、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到位、诬告陷害澄清到位,确保案件质量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

新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保合少镇水磨村“微腐败”案件进行“双反馈”新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保合少镇水磨村“微腐败”案件进行“双反馈”

  

  按照工作要求,承办部门和承办人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充分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背景,深入分析举报人心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可能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针对不同结论意见的信访举报采取分类方式做出区别对待,对查证属实的实名举报,对举报人要予以肯定或必要的奖励,教育和引导被举报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接受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过程中实事求是,主动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不实举报,要向举报人讲事实、摆证据,释法明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和范围为被反映人澄清正名,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举报人超出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不能就案办案、一推了之;对举报人的无理诉求和诬告陷害行为,要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按规定依法予以打击。

  赛罕区纪委监委在榆林镇协调组织包联案件“双反馈”工作

  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各旗县区纪委监委围绕如何通过做好公开反馈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有的地区以带案入村方式,现场办案、现场反馈、现场解决;有的地区依托乡镇党委、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化解重复上访问题;有的地区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多次与反映人见面沟通,梳理问题和反馈结果,当面答疑释惑、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有的地区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及时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反馈失实举报的核查结果,督促党组织及时按要求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务公开”等方式公开反馈结果,为被反映人澄清正名。

  

  成效立竿见影,群众满意度提升

  在执行“双公开、双反馈”工作要求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到实名举报的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匿名举报的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反馈。反馈后征求是否同意办理结果,不同意的,视情重新进行核查,提升群众对线索处置结果的满意度,提升办理公信力,降低重信重访率。截至目前,508件实名举报和176件匿名举报问题全部反馈完毕,为11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反馈满意率达到82.2%。通过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全市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今年1-6月,全市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43.9%,其中检举控告类同比下降35.5%,部分旗县区基层信访举报同比下降40%左右。

  实践证明,全面推进“双公开、双反馈”工作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方面,倒逼案件承办部门和工作人员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自觉完善自我监督,推进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另一方面,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促进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对等交流,传递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力信号,起到有力的警示教育作用。在消除群众误解猜忌、开展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等方面赢得了主动权。(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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