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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实监督大文章

贺州: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实监督大文章
2020年09月04日 17:40 广西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贺州: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 做实监督大文章

  “你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治理工作中,政治站位不够高,‘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与业务结合不够紧密,‘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整治成效不够明显……”这是贺州市纪委监委向某市直单位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贺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利器作用,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综合分析、专项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向主责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进行提醒督责,开展专项治理。

  

  针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把脉,找到问题症结深入分析原因,既找准责任主体、压紧主体责任,又精准发现思想教育、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党组织和被监督单位“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药方下猛药”。比如,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深入疫情防控一线开展暗访,发现部分乡镇主要领导存在不驻乡镇坚守岗位、没有靠前指挥、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对县(区)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县(区)党委对疫情防控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下达纪检监察建议书时,注重运用案件查办成果,认真研究涉案单位业务职能特点,廉政风险点以及问题成因,直指病灶,分类指导。贺州市纪委监委对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13个市直扶贫责任部门分别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党组织和被监督单位推动以案促改,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系统内对照自查、整改同类问题和隐患,不断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笼子”。针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暴露出一些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问题,2018年以来,共约谈提醒54名领导干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4份,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主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以案促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为避免检查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和落实建议点到即止,该市纪委监委发出建议书后,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跟踪落实,建立了专项台账管理。各监督检查室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议执行、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不力或整改后成效评价较差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杜绝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推动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及时解决了职能部门专项整治成效不明显、发现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线索“零移送”等问题。

  今年1-8月,贺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2份;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2份。(贺州市纪委监委 覃雅 唐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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