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税务总局4招优化纳税信用管理

税务总局4招优化纳税信用管理
2020年09月21日 05:02 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原标题:税务总局4招优化纳税信用管理

  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9月20日电(记者汪文正)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推出4项优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措施。

  《公告》增加了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自愿参评,在其存续期间将与其他正常参评企业一样,适用纳税信用管理相关规定。

  《公告》调整了纳税信用评价起评分的适用规则。将一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从100分起评,调整为只要在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接受过税务机关相关检查的,即可从100分起评。

  此次税务总局还增加了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情况的复核机制,调整了纳税信用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

新浪新闻客户端
新浪新闻客户端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更多精彩内容随你看。(官方微博:新浪新闻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