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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 | 内蒙古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领导包联 定期检查

中国纪检监察报 | 内蒙古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领导包联 定期检查
2020年10月18日 14:47 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国纪检监察报 | 内蒙古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领导包联 定期检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日前印发《意见》,对以案促改范围、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实施方式、监督方法、成效评估和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

  《意见》明确,通过监督检查全面压实发案单位党委(党组)以案促改主体责任,监督推动发案地方、部门和单位把情况搞清,将问题找准,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意见》规定,将以案促改后续跟踪问效融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对整改落实重点任务进行领导包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专门督办、定期检查;建立监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落实整改不力的及时指出、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同时,将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两个责任”考核、政治生态评估、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等监督内容,推动整改到位。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大案要案立案后同步启动以案促改工作,剖析案发原因,排查风险隐患,发现制度漏洞;坚持结案和督促整改同步,案件办结后同步下发处分决定与以案促改责任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特别提出,要以案除风险,督促发案地方、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构建自动化、可视化、可追溯的业务流程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发现腐败背后的风险隐患。

  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干部业务培训课程,着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能力;实行以案促改集体研究、会商制度,提高整改建议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此外,坚持常态化开展精品案例评比展示,总结推广以案促改的好做法、好经验。(付金泉 刘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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