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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多次偷拿路边花卉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一男子多次偷拿路边花卉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2020年10月27日 20:22 正义网

  原标题:一男子多次偷拿路边花卉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正义网淄博10月27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陈长生 孙程)城区道路两旁铺满鲜花盆栽是一道靓丽风景,也是城市文明一面镜子,应该保护。但山东淄博张店的一男子陈某,喜欢花卉却不想自己出力种植或出钱购买,而是当起了偷花贼,一个多月中,先后多次盗窃城区沿街商户门口放置的花卉,最终涉嫌盗窃罪被判刑。10月13日,由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涉嫌盗窃花卉一案宣判,审判机关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陈某自愿认罪认罚,服从判决未上诉。

  今年4月19日早上,淄博张店的经营户王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自家经营的沿街房准备开门营业时,突然发现门口放置的一盆桂花不翼而飞,王先生马上报警。在报警过程中王先生介绍,这盆桂花是他三年前购买的,比较名贵,当时购买价格是三千元,经过三年多的精心养护和成长,估计现在价格会更高。接警后,派出所民警会同视频合成作战中心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经过一系列摸排和调取周边摄像头监控记录,办案民警顺藤摸瓜,于4月21日在张店一家饭店内将盗窃花卉的男子陈某抓获归案。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这已经不是陈某第一次盗窃花卉。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早上,陈某骑电动车去菜市场买菜回来经过一家茶城时,看到茶城内一家经营商户门口放着一盆造型别致的竹柏盆景,于是动了歪心思,想贪个小便宜。他趁清晨茶城内的商户都没开门,周围无人之际,把盆栽放到了电动车的脚踏板上,“顺”回了自己经营的门店里。

  据陈某自己交待,初次盗花尝到甜头后,他暗中观察到失主并无报案的迹象,这更助长了陈某的侥幸心理,于是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从三月中旬到四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陈某先后在清晨趁无人之际,采取顺手牵羊的方式,多次“顺走”茶城内经营商户门口的盆栽、橘子花、野百合和桂花等花卉。陈某把盗窃得来的花卉养在自己经营的门头房里欣赏观看,在其为自己的不劳而获暗暗得意之际,没想到一张法网正悄然落在他的头上。

  张店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其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可以适用缓刑。

  审判机关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最终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案结后,办案部门逐一与失主们取得联系并返还被盗的花卉。当失主们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花卉、并了解到案件的办理结果时,纷纷为司法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安全的行为“点赞”。

盗窃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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