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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永宏决定逮捕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永宏决定逮捕
2020年11月26日 18:24 山西发布

  原标题: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永宏决定逮捕

  来源:山西发布

  

  

       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永宏(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

       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李永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网站

  编辑| 路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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