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月起,银川市商品房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
10月26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征求《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细则》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提到,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择监管银行,按照一个项目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立监管账户。凡在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行政区域内预售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应当按照《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及本实施细则接受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开发企业应当协助购房人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入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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