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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2020年12月01日 09:01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11月30日,在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之际,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青海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全省新增8家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初步形成了“1+9”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模式,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全面推进,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

  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进一步健全,全省已建立由5个确证实验室、60个筛查实验室组成的检测网络,大部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检测能力,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具备了快速检测能力。建立了21个国家级艾滋病丙肝监测哨点,基本覆盖了全省重点地区各类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全省各类人群艾滋病检测量由2016年的60.8万人次增加到2020年的85.4万人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能力不断提高。全省共设置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138个,每年为各类人群提供免费检测咨询2万余人次。

  建立和完善高危人群行为干预体系,扶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宣传干预和动员检测活动,促进感染者早发现、早治疗,减少传播。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个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主动干预检测各类高危人群15万余人次。

  深入推进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网络,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监测、随访、转介等干预服务措施全面落实。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血液样本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艾滋病输血传播全部阻断。

  按照“愿治尽治”原则,积极动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免费抗病毒药物治疗,治疗覆盖率达85%以上。建立中医药参与艾滋病防治诊疗工作机制,累计中医药治疗人数达650人。协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感染者和病人的关怀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艾滋病致贫、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艾滋病病人给予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对未满18周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放每月1000元基本生活费,将因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治疗正式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范围。

  同时,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主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日,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多部门联合在全省高校开展“青春无悔、携手防艾”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意识。(李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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