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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巨鹿:乡镇居民在县城区出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

河北巨鹿:乡镇居民在县城区出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
2021年01月14日 19:57 界面新闻

  原标题:河北巨鹿:乡镇居民在县城区出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

  据“巨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巨鹿县城区车辆通行管控执勤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公职人员和社区居民虚报、瞒报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为落实“扎紧人员输入输出两端,特别是扎紧输出口子,坚决杜绝风险外溢”要求,现对疫情期间县城区出入人员身份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1、全县所有人员非必需一律不得外出。

  2、凡是不能提供有效通行证明的外出人员,一律留滞于执勤岗点,并协助执勤工作,直至被所属单位领回。

  3、县直各单位出行人员,必须因公才能外出且携带身份证和疫情防控工作证。如不能提供的,由当事人通知所属单位主管领导到执勤岗点领回。

  4、企业单位人员出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企业工作证。如不能提供的,由当事人通知所属企业负责人和责任单位主管领导到执勤岗点领回。

  5、社区、小区、“双代”片区及家属院人员出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社区、小区物业证明、“双代”片区主管单位证明(相关单位要提前制作证明,方便外出人员随时领取)。如不能提供的,由当事人通知所属居住地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到执勤岗点领回。

  6、乡镇居民在县城区出行,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如不能提供的,由当事人通知所属乡镇主管领导到执勤岗点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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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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