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灯下黑”说不!纪委书记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获刑22年
昨晚(3月28日),大型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第三集《打伞破网》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片中讲述了陕西咸阳张宏福涉黑案立而不办、久拖不决,背后“看不见的手”竟然是咸阳市纪委监委的一把手权王军“收钱护黑”的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堤坝,更是扫黑除恶的中坚力量。为了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不生锈、不蒙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刀刃向内,坚决制止和预防队伍中出现“灯下黑”。
打铁必须自身硬。2018年2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的第2个月,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从严从快查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级巡视员 刘岱:通过督查督办、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有“伞”必打、一查到底、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同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的“总开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一级巡视员 刘岱:通过督查督办、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有“伞”必打、一查到底、除恶务尽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同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思想的“总开关”。
纪委干部“打伞破网”
却成恶势力“保护伞”
清理队伍、刮骨疗毒,这既是“扫黑”与“护黑”的博弈,也是反腐与腐败的较量。
2018年11月,陕西省公安厅扫黑办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受害人遭到咸阳张宏福涉黑组织的非法拘禁,自己经营的一家工厂也被强行侵占。
陕西省公安厅指令咸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而案件却如同石沉大海,张宏福涉黑组织依然逍遥法外。
此后,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也收到了对于张宏福涉黑线索的实名举报,督导组要求陕西省扫黑办对案件涉黑与腐败问题同步彻查。
随着张宏福涉黑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案件立而不办、久拖不决的原因也被查实,让专案组意外的是,干预这起案件的那只看不见的手,竟然是咸阳市纪委监委的一把手权王军。
2018年,咸阳市公安局对张宏福立案调查以后,听到风声的张宏福委托中间人找到权王军,拿出30万元现金请托权王军帮忙。作为一名肩负着“打伞破网”、执纪反腐职责的市纪委书记,在法纪与现金之间,权王军选择了收钱护黑。
在接受张宏福请托之后,权王军找到了当时负责侦办这起案件的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军。李军便安排张宏福的案子在公安机关没有继续查下去。
防线一松,多线失守
办案人成了案件嫌疑人
调查发现,权王军在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依然顶风作案,干预多起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
2018年8月,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对以吴领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予以拘留,权王军出面要求咸阳市公安局相关领导释放吴领会或降格处理。作为纪委书记的权王军口头上强调廉洁纪律,暗地里通过权钱交易,累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721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达2930多万元。
陕西省咸阳市委原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权王军:开始交友还是有选择的,到以后就没有选择了。选择的标准是钱,有钱的人我就和他多来往,没钱的人根本就不来往。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用手中的执纪监督权“护黑”,带来的危害比一般干部更为严重,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清理门户,绝不手软。
2020年6月15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等五项罪名判处权王军有期徒刑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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