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府批海帆道用地 供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设永久办公室
海外网4月23日电香港特区政府23日发布公告称,会把大角咀海帆道一幅由两部分组成的政府用地批予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以便其设立永久办公室及附属设施。
公报称,该用地总面积约11500平方米,坐落于西南九龙分区计划大纲图内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的地带,在该地带设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的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属经常准许的用途。用地的位置图载于附件。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于二○二○年七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四十八条成立。《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一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须在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香港国安法》履行职责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将依据《香港国安法》及相关香港适用法规推展是项建筑工程并承担所需费用。(海外网 杨佳)
- 01 英政府决定削减95%对华援助
- 02 中国最先进反隐身雷达亮相
- 03 巴基斯坦这起恐怖袭击 背景很不简单!
- 04 赵丽颖冯绍峰离婚
- 05 俄媒:与中国竞争 莫迪“用力过猛” 印度付出代价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