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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院副院长段文龙,调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辽宁省高院副院长段文龙,调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21年04月30日 22:09 新京报

  原标题:辽宁省高院副院长段文龙,调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据河南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4月29日下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领导干部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孔昌生同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苏长青同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沈庆怀同志出席会议。

  河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苏长青同志宣读中央和省委决定:段文龙同志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孔昌生同志发表讲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段文龙同志作了表态讲话。会议由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自民主持。

  “政事儿”注意到,段文龙于2020年11月履新辽宁省高院副院长。

段文龙(资料图)段文龙(资料图)

  段文龙同志对全省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三力”,永葆对党绝对忠诚政治本色。全省检察机关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印刻在头脑中、体现到行动上。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政治标准审视业务工作,确保中央及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二要增强“三个自觉”,担当服务高质量发展重大使命。全省三级院要始终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检察职能有力有效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党旗添彩、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三要用好“三个智慧”,深耕新时代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十五检”会议精神,用好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作为、开拓进取,奋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四要抓实“三基建设”,打牢过硬检察队伍根本保障。全省三级院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下大气力抓实抓细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坚决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厚爱并重,着力提高全省检察队伍专业化能力素质,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五要发扬“三牛精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政治品格。全省检察干警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实干者、廉洁上的带头人,自觉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以修身律己、忠诚干净担当,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据公开简历,段文龙生于1965年7月,198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审查起诉处副处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处长等职,2006年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11年,段文龙调任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次年出任检察长,任职4年。

  2016年,段文龙任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明确为正厅级。一年后职务再次调整,于2017年调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2018年1月出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0年11月,段文龙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至此番跨省调整。

  段文龙此前还担任辽宁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驻点指导组组长。在今年3月召开的大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上,段文龙说,省委对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高度重视,大连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把教育整顿“四项任务”落实好,把“三个环节”开展好,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要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教育整顿目标任务,紧紧盯住各个环节,明确责任、明晰安排、细化措施、丰富载体,真正找准“病灶”、深挖“病因”、祛除“病根”,推动各级政法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原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雪飞,已任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段文龙简历

  段文龙,男,汉族,1965年7月生,辽宁凌海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1982-1986年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1987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工作人员

  1987-1991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书记员

  1991-1992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主任科员

  1992-1996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助理检察员(副科级)

  1996-1997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主任科员

  1997-2001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其间:1999-2000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系经济法专业在职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2001年挂任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1-2002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2002-2006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

  2006-2011年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11-2012年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2012-2016年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6-2017年辽宁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正厅级)

  2017-2018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18.01-2020.11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0年11月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2021年4月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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