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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医保谈判药品可这样购买!买药将有新变化

重大利好!医保谈判药品可这样购买!买药将有新变化
2021年05月12日 08:39 央视

  原标题:重大利好!医保谈判药品可这样购买!买药将有新变化→

  这两年,通过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很多百姓急需的药品进入了医保目录,价格也降了,但是一些患者却发现,有些药在医院买不到。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所谓“双通道”,就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通俗点说,就是纳入医保的药品,如果在医疗机构买不到,药店也可以买到,并且享受和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这也是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 

  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到“双通道”管理机制中呢?目前还只是指导意见,需要各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但有这样几个基本原则,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

  “双通道”药品可据情况变化定期调整

  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方面的因素,对谈判药品实施分类管理,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双通道”药品可根据情况变化定期进行调整。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华波:我们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朝着多元化方向迈进了一步,这对于破解谈判药品的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的改革等都将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

  针对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问题,近期,国家医保局已经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19种药品,安排相关企业报送了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查询。

  将药店纳入 解决百姓购医保药品难问题

  为什么要实行“双通道”措施?主要就是为了解决一些医院买不到医保药品的问题。

  但是为什么药品已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医院里却可能买不到呢?首先,一粒药要想进入医院,有很严格的程序。

  一粒药进入医院大体分为5个步骤。 

  ——首先临床医生评估药品的风险和收益后,向科室提交用药申请。

  ——科室进行初步遴选。

  ——再提交给院医药委员会,委员会对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文件进行形式审核。

  ——之后,医院定期召开新入院药品遴选会。遴选会上,申请人围绕药品申请理由、与现有药品的比较、不可替代性等方面着重进行介绍。专家进行提问讨论,并独立投票。最终赞同票数超过参会专家人数2/3时视为通过。 

  ——最后,医院从中标的供应商中遴选该药在医院的配送供应商,在医院院内网公布过会药品和暂停药品情况,药剂科执行采购任务。至此,一粒药才算完成了入院流程。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赵斌:目前大型的三甲医院,通常不会超过1500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等级、不同定位的医院收治患者的疾病谱不同,临床药物治疗需求也不同,因此医院药品的遴选主要与医院的功能定位、与临床科室的专业方向非常密切相关,不同医院的药品目录也存在非常大的差异。

  部分医保谈判药品为何“进院难”?

  为什么一些医保药品“进医院难”?首先它有严格的准入程序, 而且多年来这个模式没有太大变化。但是,医保目录的准入频率却在大幅加快。2020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已经达到2800种,目录调整周期也从原来的最长8年缩短到每年1次,甚至一些新药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改革前,药品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药品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市场推广、临床使用经验积累、专家认可等过程。现在,很多药品是“先进医保,再进医院”,这就对医疗机构的快速准入,以及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更高要求。比如目前全国大部分三级甲等医院药事委员会召开的频次是一年一次或者半年一次,而国谈药品进入医保的有效期只有两年,就很可能出现谈判药还没进医院,就过了国家医保目录协议期的情况。

  另外,医院对配备药品的数量也有限制。按相关规定,800张以上床位的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的品规数不得超过1500种,其中西药1200种、中成药300种。一些已经足额配备药品的医院,如果要新增药品,就需要调出相应数量的药品,必然有一定的难度和阻力。同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等因素,也影响了医院配备药品,特别是费用较高的创新药的积极性。

  费用药占比等影响医院配备药品意愿

  近日,在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举行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表示,我国实行新一轮医改以来,在公立医院取消医院端15%药品加成后,医院药房由原本能够维持日常药房管理的成本支出变成了公立医院的亏损部门。

  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员曹庄: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后,药品准配备、储存、耗损等成为公立医院的成本,药品对医疗机构从盈利因素变为成本因素,这也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配备药品的意愿。从全国来看,除了2018年准入的17种抗癌药以外,针对其他国谈药品仍然有地区将它纳入药占比、资金费用增幅等考核指标范围,这也影响了公立医院配备药品特别是费用较高的创新药的积极性。

  国家卫健委:不得以费用药占比等为由 影响药品供应

  针对药品“进院难”的问题,在10日的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负责人就说到,医疗机构不能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影响谈判药品使用,并且要适当简化药品引进医院的流程。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 郭燕红:国家卫生健康委要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地按需配备,我们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地配备谈判药品,不能够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理由来影响谈判药品的合理使用。临床科室对谈判药品有需求的,要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机构根据临床申请来及时召开药事的管理会议,对于临床急需的谈判药品,要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引进医院的流程,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确保患者能够用得上谈判药品。

  “双通道”都畅通 还需系统性改革

  多了一个药店的通道,对症的良药能及时用上,这当然是好事。但对大部分患者来说,用什么药主要还得听医生的,而医生显然对自己医院里的药更熟悉。所以进医院这条通道的畅通同样重要。“双通道”都畅通,对患者才是最好的保障。

  当然,这对医院相关制度的改革又提出了加速的要求。公立医院必须要坚持公益性,但现实的成本负担也需要正视。所以,要把好事彻底办好,改革的系统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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