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中介机构助大兴区招商可获千万元奖励

中介机构助大兴区招商可获千万元奖励
2021年05月24日 07:55 北京市政府网站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中介机构助大兴招商可获千万元奖励

  5月23日,大兴区发布招商中介奖励政策,设置“经济贡献奖励”“发展贡献奖励”“突出贡献奖励”三类奖项,旨在进一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格局,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共同推动优质企业入区发展。

  奖励政策面向促成项目或企业成功落户大兴区,并在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的中介机构(不含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项目关联单位、投资利益相关方除外。

  奖励政策共设置“经济贡献奖励”“发展贡献奖励”“突出贡献奖励”三类奖项。“经济贡献奖励”指的是:自项目入驻大兴区之日起三个自然年内,任意一年区域经济贡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经区级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后,按项目当年实现区域经济贡献额的10%,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发展贡献奖励”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和土地使用权奖励两方面。自项目入区之日起三个自然年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价款)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经区级统计部门审核认定后,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土地使用权奖励是指项目在大兴区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达到1亿元(含)以上,项目方区级土地价款到账后,按成交价款的3‰,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金额最高1000万元。以上两项奖励可叠加申请,金额最高1000万元。

  中介机构帮助大兴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中介机构一次性“突出贡献奖励”100万元。此外,帮助引进央企或中国500强企业的总部类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独角兽企业的总部类机构,中介也可获得相应的资金奖励。此外,招商中介机构引进对大兴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项目,经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中介机构给予适当奖励。(陈强)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