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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原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副县长先后落马

大化县原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副县长先后落马
2021年06月02日 18:23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大化县原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副县长先后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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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河池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良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姚良才,男,汉族,1975年5月出生,广西天峨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姚良才在其家乡天峨县基层工作长达15年,参加工作之初是天峨县更新乡农业站一名技术员,此后十余年间,他曾在更新乡、八腊瑶族乡、三堡乡等乡镇任职,曾任天峨县团委副书记、乡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3年12月,姚良才晋升为广西河池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年后,于2016年1年出任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直至2020年7月调任广西河池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上任后不到一年被查。

  大化瑶族自治县成立于1988年10月,地处广西西北部大石山区,原是广西四个极度贫困县之一。在姚良才之前,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长韦萧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本喜先后于2020年3月、2021年3月“落马”。

  河池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蓝瑞轩、大化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本喜接受审查调查

  最新通报!大化县原县长被查

  梳理发现,三人履历有交集之处。2016年8月2018年9月,韦萧强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姚良才任大化县副县长,两人搭班工作。

  姚本喜是广西大化人,长期在大化县工作,曾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2017年2月出任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受贿750万元,韦萧强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据河池中院消息,2021年5月28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对大化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图为宣判现场图为宣判现场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韦萧强利用其担任大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大化县委副书记、大化县人民政府县长以及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的职务便利,为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以及干部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黄某某等人给予的人民币共750万元。韦萧强到案后,向河池市监察委员会退缴赃款497万元。

图为韦萧强在法庭上图为韦萧强在法庭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萧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7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韦萧强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韦萧强退出大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图为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图为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法院判决:被告人韦萧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被告人韦萧强退出的赃款49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韦萧强尚未退出的赃款253万元,依法追缴,所得赃款上缴国库。

  广西头条报道 编辑:陈秋霞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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