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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建设电商平台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深圳:建设电商平台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2021年06月23日 11:23 深圳政府在线

  原标题:深圳:建设电商平台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电商产业重镇深圳迎来了一大政策利好。日前,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对符合资质的电商企业进行资助扶持,推动深圳电商跨越式发展,为深圳建设全球重要商贸中心再度“加码”。

  一次性奖励最高1000万元

  据了解,早在去年9月,深圳就印发了《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并于10月正式实施。而此次《细则》的发布,则是针对《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资金安排和支持标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根据《细则》,深圳将从加速发展大型电商平台、大力推进电商应用、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搭建成熟完善的电商支撑服务体系共4个方面对电商企业进行资助和扶持。

  例如,将对深圳电商平台企业融资、办公用房、贷款利息、新技术、新模式应用、贡献等进行资助和奖励,以加速培育本地电商平台。就金额来看,对深圳市电商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纳入深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

  同时,被深圳认定为总部企业、并在深圳建设线上平台的电商平台企业,按其获得总部企业认定至申报年度之间落户项目实际发生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此外,《细则》对获批为国家级和省级的电商示范基地设立示范奖励,一次性分别奖励300万元、150万元;与国内外各大知名网络平台合作并且专为服装、消费电子、珠宝等深圳优势产业建立电商直播基地的协会或企业,按照对直播基地建设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单个协会或企业最高2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为支持消费扶贫,拓宽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细则》将对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商平台企业给予奖励。对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采购金额每增加500万元的,还可增加奖励10万元。

  良好产业环境提振企业信心

  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电商相关企业注册量近年来总体呈走高态势,深圳则是表现最为突出的城市之一。截至昨日,深圳在业存续电商相关企业达到55.33万家,居全国第一,上海为32.74万家。此外,深圳2020年新增的企业注册数量为历年最高,为11.05万家,今年也已新增成立4.9万家。

  电商产业火热,深圳市民的网购热情同样高涨。在今年5月收官的“双品购物节”上,深圳地区整体网络销售额约为601.9亿元,较去年增长了31.1%,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546.8亿元,同比增长29.2%。此外,深圳地区的网络销售成交额占全省比重达36%。

  “作为深圳土生土长的电商平台之一,乐信对于《细则》的推出感到十分振奋。”乐信旗下乐信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卜凡表示,电商是乐信其中一项核心业务,推出了分期乐、买鸭等多个新消费产品,《细则》出台后,乐信将成为直接受益者。

  “深圳制定出台该政策的背后,饱含着政府对电商平台的关注支持和殷殷期盼。”卜凡认为,《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不仅解决电商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也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发展。例如,对深圳电商平台企业融资、办公用房、贷款利息方面给与资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电商平台尤其是中小型电商平台的资金循环压力,为企业有效减负;对新技术、新模式应用给与奖励,将助推深圳电商平台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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