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政治局常委开会,透露房地产重磅信号
撰文|余晖
据《新闻联播》报道,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了一场重要会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划重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地产市场调控。
广州、福州、北京和长沙
政知君了解到,在这场会议上发言的有住建部部长王蒙徽,此外还有四个城市的政府相关负责人发言,包括广州市市长温国辉、福州市市长尤猛军、北京市副市长隋振江,以及长沙市市长郑建新。
另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储永宏,浙江省副省长徐文光、山西省副省长韦韬、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包钢、辽宁省副省长王明玉等相关地方相关领导都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非韩正首次部署房地产工作。这几年来,韩正多次就房地产工作外出调研或作出部署。
比如,2018年4月、2019年3月,韩正曾前往住建部调研;2020年12月,他又在住建部召开了座谈会。而在那次座谈会之前,2020年7月,他还主持召开了“房地产工作座谈会”。
而这次的会议议题,依旧是房地产。
北京、长沙等城市大胆探索
提到房地产,有两个问题不得不提,一个是住房市场,一个是住房保障。
针对第一个问题,“房住不炒”是一直以来中央明确给出的定位。在这次会议上,韩正再度强调了“房住不炒”的问题。
他再度重申,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城市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和用好政策工具箱
要牢牢抓住房地产金融这个关键,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要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建立有效的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制度
要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
就在昨天,住建部表示,北京、长沙等城市大胆探索,总结出一系列成功的经验。
下一步,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要着力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广北京市的做法,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建立购地企业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和清退机制”。
“这是一个新制度”
除了房住不炒之外,这次会议还有一个重要议题,即“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7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组长邹琳华撰文称,支撑当前高房价市场格局形成的两大基石:一是城乡土地市场分割;二是住房保障相对缺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推出,可能直接触动高房价市场格局的两大基石。”
作为一项新事物,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一直备受高层关注。
今年4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在提到房地产相关问题时提到了三句话,一句是“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一句是“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另外还有一句,就是“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
就在7月2日,国办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这份意见中明确了具体的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换句话说,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在今年7月的发布会上说,“比如我们新毕业的大学生,每年有900多万人,他们在北京工作,很多人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条件。所以,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出发点来说,是在公租房之外,来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这是一个新的制度,是以前所没有的。”
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的是阶段性的住房困难。过了6年、8年,有一定的积累和能力,但是买不起商品住房,政府要安排“共有产权住房”这样一种供给,使得他们能花较低的价格买着共有产权住房。
在邹琳华看来,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推进,以及共有产权住房供应的增加,大城市中低端住宅的价格泡沫将逐步消减。
“特别是中低端住房不仅房价难以上涨,还有可能出现下跌。房地产市场的分化将进一步加剧,高端住宅与普通住宅的价格差距也将拉大。”
小户型为主、租金定价机制
在这次的会议上,韩正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问题给出了更细化的要求:
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
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
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政知君了解到,今年10月底以前,城市人民政府要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住建部表示,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明确各类主体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流程及工作要求等。
此外,城市人民政府还应抓紧成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项目联审联动协调机制。
曹金彪表示,各地要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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