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公示】云南21家单位拟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公示】云南21家单位拟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2021年08月02日 18:14 云南发布

  原标题:【公示】云南21家单位拟被认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来源:云南发布

  8月2日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示

  拟认定447家单位

  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云南共有21家单位拟入选

  名单如下

  👇

  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

  需要什么条件?

  入选后需要履行什么职责?

  一起来看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确定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保护单位的推荐名单由该项目的申报地区或者单位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后,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认定。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

  (二)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

  (三)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收集该项目的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二)为该项目的传承及相关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有效保护该项目相关的文化场所;

  (四)积极开展该项目的展示活动;

  (五)向负责该项目具体保护工作的当地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项目保护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云南省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