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岂能向危改户索取“好处费”
2013年至2015年期间,扶绥县渠黎镇渠莳村原村委委员凌仕红在危房改造中,负责收集危房改造户递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及调查核实工作,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平羌屯村民何某等三人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多次收取“好处费”共计12000元。2021年3月,凌仕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正是——
危房改造惠民生,贪欲之念不可有。
利用职权索好处,败坏党纪惹民怒。
(扶绥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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