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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重庆住建启动!

“质量月”,重庆住建启动!
2021年09月15日 09:18 重庆发布

  原标题:“质量月”,重庆住建启动!

  来源:重庆发布

  今年9月是全国第44个“质量月”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建设质量强市

  昨(14)日

  2021年度重庆市住建系统

  “质量月”活动启动

  活动现场

  开展专项排查行动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在“质量月”活动中,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着力治理质量常见问题,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组织开展专项排查行动,重点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混凝土实体质量、防水工程施工、预拌商品砂浆使用、钢筋加工配送和施工质量检测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各单位要成立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质量提升工作长效机制。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工程参建各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不力、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要及时将信息报送给市场监管部门和“信用中国”等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

  提升监管效能

  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为推动全市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近期,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市工改办印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通过全面开展宣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应有专人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下设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建设单位应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质量回访、质量维修制度和投诉、纠纷协调处理机制,独立设置质量保修管理机构,切实履行项目交付与保修义务。

  此外,通过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开展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建设单位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对发现的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严格进行立案查处,并及时向行业向社会通报,要用好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情形与销售许可限制联动等联合惩戒措施,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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