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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选好“案” 抓好“促” 落实“改”

塔城地区:选好“案” 抓好“促” 落实“改”
2021年10月12日 17:01 新疆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塔城地区:选好“案” 抓好“促” 落实“改”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塔城地区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以本级典型案例为切入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跟进监督整改,其中61个单位对照查摆问题132个,修订完善机制46个,确保发案单位整改到位。

  该地区纪委监委把违纪者的“活教材”当成党员干部的“预防针”,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围绕审批监管、土地出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和环节,充分运用已查办的案件,深入剖析案件原因。

  “刚才听到案件通报,我感到很震惊、很震撼。我们熟知的战某作为一名乡镇站所负责人,其违纪事实、违纪金额令人切齿。作为单位负责人,我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没有帮他改正错误,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近日,沙湾市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某案发单位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就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表态发言。

  沙湾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监督指导作用,通过督促案发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使干部得到警醒。截至目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63次,受教育8000余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修订完善制度5个,新建制度13个。

  该地区贯通运用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定期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全面了解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以案促改工作中环节缺失、剖析不深、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

  “你单位在退耕(牧)还草、还林项目实施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未认真落实职责任务,导致问题整改跟进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围绕生态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乌苏市纪委监委向该市林草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既聚焦重点问题抓好以案促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常态化开展全方位“扫描”,坚决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防止出现新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召开联席会议2次,组成监督检查组5个,开展专题督查2次,立查立改问题12个。

  以案促改关键在于改,改到实处,改出成效。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办案、整改、监督、警示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真正发挥以案促改的标本兼治作用。(塔城地区纪委监委 倪梦婵  耿文娟 | 责任编辑 唐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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