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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意外离世后……

母亲意外离世后……
2021年10月25日 08:50 正义网

  原标题:母亲意外离世后……

  我叫张艳,21岁,家住河南省栾川县城,是南阳理工学院的大三学生。今年3月,父亲因患尿毒症去世,三个月后,母亲被人故意伤害致死。

  作为家中长女,此刻的我,一面承受着失去双亲的痛苦,一面要承担起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两个双胞胎妹妹16岁,当时已经考上栾川一高;小弟弟13岁,即将升入八年级。多年来,家里为给父亲治病,欠了很多外债。母亲意外离世,当时我们姐弟四个不仅面临失学困境,连基本生活都难以得到保障。

  生活无望时,我们感受到来自检察机关的厚爱,体会到人间处处有温情。栾川县检察院在办理母亲被害致死刑事案件时发现了我家的特殊困难,检察长潘萌多次找到我们姐弟了解情况,还到学校、镇村走访调查。之后,我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并很快通过审核。考虑到我们姐弟4人都在读书阶段,检察院特意将司法救助金额提高至2万元。

  “你们家庭遇到困难,会有政府做你们的靠山,一定能渡过难关。你们一定要放下思想包袱,振作起来,努力学习!”检察院的阿姨一直在鼓励、劝导我们专心学习,政府和社会将全力解决我们的生活困难。考虑到弟弟妹妹年龄还小,检察院还专门为他们进行心理辅导。

  此后,栾川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号召全体干警为我们捐款。当6910元捐款被送到我手上时,我的眼泪止不住流下来。检察官的厚爱让我们不再觉得孤单。之后,弟弟被亲戚家收养。该院还联系社会爱心团队及爱心人士为我们提供帮助,两个妹妹接收到多名来自洛阳本地爱心人士提供的资助,一位爱心人士表示愿以每人每年5000元的资助额帮助胞妹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检察院的工作还在延伸。他们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和学校,协调沟通我们的学费减免问题,协调县民政部门和乡政府为我们提供帮助4000元。在检察官协调下,县民政局为两个妹妹办理了孤儿证。自10月开始,她们每人每月可以领到950元救助金,直到成年。

  如果没有检察院叔叔阿姨的帮助,我真不知道以后的生活该怎样过。她们为了我们姐弟四人的生活和求学做了太多太多,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感谢,唯有以更加优异的学习成绩回报他们、回报社会、回报党和国家。

  (讲述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白全忠 张宗航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党支部书记杨来法全国人大代表、栾川县潭头镇拨云岭村党支部书记杨来法

  张艳姐弟的遭遇令人痛心,也令人担心。栾川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采取多元一体化司法救助模式,为姐弟四人撑起成长的蓝天,这是落实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脱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部署的有效举措,真正让命案被害者子女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我被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社会责任和人文情怀所感动,也捐助1000元给张艳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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