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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哥哥……”“那天,我……”一句话让“顶包”露了馅

“那天,我哥哥……”“那天,我……”一句话让“顶包”露了馅
2021年10月28日 16:12 正义网

  原标题:“那天,我哥哥……”“那天,我……”一句话让“顶包”露了馅

  正义网济宁10月28日电(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宋秀梅)简单的称谓转换,让检察官看到了蛛丝马迹,“顶包计”终被识破。8月12日,经山东省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曲阜市法院以包庇罪判处孔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9月28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孔某甲有期徒刑五年。

  2020年10月20日,曲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王琪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孔某乙是曲阜市防山镇村民,他认罪态度很好,对肇事经过供述详细清楚,与现场勘查笔录相互印证,而且自愿认罪认罚。

  这起看上去没有什么争议的案件,却在王琪提审时出现了变数。

  “那天,我哥哥……”当王琪要求孔某乙详细叙述一下案发经过时,他开口说了这样几个字,紧接着便改口说道:“那天,我……”简单的称谓转换,瞬间引起了王琪的警觉。按照正常人的叙述习惯,应该叙述到出事之后,才会提到给哥哥孔某甲打电话,但孔某乙却下意识的先提到了他哥哥。虽然在之后的供述中,他对肇事时间、地点、经过的描述清楚详细,但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王琪,这个案子可能有问题。

  提审结束后,王琪立即联系曲阜市公安局侦查人员调取孔某甲的证言及孔某甲、孔某乙的通话记录。据孔某甲供述,车祸发生后,孔某乙给他打了电话,当时他正在家中,接到电话便立即出发,不到十分钟就赶到了现场,陪同伤者跟随救护车去了医院。而通话记录显示,期间孔某甲主叫了孔某乙两次,与兄弟二人的说辞与常理不符。

  带着这些疑点,王琪再次提审了孔某乙,他仍然坚称是自己开车出的事故。但仅凭通话记录不足以推翻其供述,王琪还需要其他证据。

  2021年3月12日,王琪和侦查人员一起实地走访了调取监控的商铺,发现该监控使用的是某智能摄像头,根据设备接入、互联规则及现场验证,摄像头的时间与互联网时间一致。由此,王琪他们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然后根据通话记录和重新调取的手机基站位置,发现案发时孔某乙在离现场几公里之外的地方,而孔某甲的位置却就在案发现场附近。孔某甲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如果说孔某乙是替哥哥孔某甲顶罪,那原因是什么呢?王琪决定去孔某乙家中了解情况。孔某甲已婚,与妻子单独住,孔某乙未婚,跟随父母生活。王琪了解到,孔某甲的妻子即将生产,随即猜测,这就是孔某乙替哥哥顶罪的原因。

  回到办公室,王琪立即详细列明了补查提纲,经过多方联合调查,真实还原了整个案件经过。案发当天,孔某乙接到哥哥电话后赶到现场,兄弟俩合伙上演了这出“顶包计”。

  3月22日,王琪依法对孔某甲交通肇事案开展立案监督。4月2日,孔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面对铁证,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孔某乙也如实供述了事实。

  8月12日,曲阜市法院以包庇罪判处孔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9月28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孔某甲有期徒刑五年。

  原本只需一人受刑,却因心存侥幸,不但刚出生的婴儿失去了父亲童年的陪伴,年迈的老人也要面对两个儿子双双入狱的惨痛事实,着实可惜,但法不容情,因此要遵纪守法,莫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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