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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雪梨”偷逃个税逾三千万,税务机关追缴并拟处1倍罚款

主播“雪梨”偷逃个税逾三千万,税务机关追缴并拟处1倍罚款
2021年11月22日 10:53 澎湃新闻

  原标题:主播“雪梨”偷逃个税逾三千万,税务机关追缴并拟处1倍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11月22日发布消息: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开展税务稽查。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计2767.25万元,已向两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经查,网络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行政处罚法》等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计2767.25万元,已向两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两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已对李志强立案检查,将依法处理。

  税务部门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稽查。 杭州市税务局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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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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